为进一步规范医学院仪器平台的仪器操作,仪器平台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师生科研的正常开展、控制安全隐患、仪器平台的服务质量,维护师生在仪器平台的正常权利,参考[院办发2016(29)号文]《 医学院平台实验室及仪器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此细则。
凡进入仪器平台的人员均需提交申请表和知情书,经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平台仪器。人员的一切操作必须按照江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范进行。
仪器平台管理员根据实验人员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扣除信誉积分的办法。每位获得授权的实验人员基础分为100分,若操作人员有错误行为,按以下扣分细则进行相应扣除积分处罚,若实验人员信誉积分低于50分,则禁止该实验人员进入平台实验室一个月,期满后重新参加培训与考试,考试合格后信誉积分恢复至80分。
具体违规行为的扣分细则如下:
1. 以下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医学院公共平台仪器的正常使用、对仪器造成实质性损害,一次性扣除该实验人员50分。
1)未经预约,私自使用平台仪器;
2) 私自允许或带外来实验人员进行仪器操作;
3)使用完仪器未及时关闭电源(包括仪器与电脑电源);
4)实验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实质性损害;
5)私自搬动仪器或拿走仪器配件;
6)使用自带电源线等私接仪器等;
2. 以下行为将会威胁医学院公共平台的正常运行,引发安全隐患,实验人员若违反以下规定,一次性扣除该实验人员40分。
1) 把自己仪器使用权转借给他人;
2)未经培训及考核,私自使用平台仪器;
3) 未经许可,私自更改仪器电脑系统及下载非本仪器相关的软件,做与仪器操作不相关的事情;
4)乱扔,乱放有毒等实验用品或垃圾;
3. 以下行为将影响仪器平台设施的正常运行,可能引发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人员违反以下规定,一次性扣除该实验人员20分。
1)实验结束后不及时清理实验台;
2)离开实验室时不及时关灯、关空调、关门等;
3)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吵闹、聊天;
4)实验完成后实验用品,废弃物不及时带走;
5)使用完仪器后未进行使用记录登记;
4. 其他扣分事项:
1)本次实验后面120min内没有别人预约的话,延时30min 内不扣分,延时30min以上扣1分,延时60min以上扣2分,本次实验后面有别人预约的话,延时10 min 内不扣分,延时10min以上扣5分,延时30min以上扣10分,并自动断电。
2)做完本次实验离开该实验室时必须刷卡表示正式离开房间,否则扣10分,注:门禁显示“刷卡退出”即可。
3)10天内,发生5次以上取消预约的,按每次2信用分扣除。
对于上述违反平台仪器使用规范的行为,首先由平台管理人员对事情原由进行调查,事实清楚之后于平台管理群上通报事情原由及处理结果。
5. 投诉与申诉制度
对平台实验管理员扣分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或所在课题组向医学院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追溯有效期不超过14天),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6.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医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